解決高鐵合理成本結構 方能永續經營

 

 

解決高鐵合理成本結構  方能永續經營

 十月起台灣高鐵漲價,的確讓民眾苦不堪言,不少學者與媒體,也引述敝人拙作世界高速鐵路百科,對於各國高鐵票價之比較,以GDP基礎換算國民消費力,反應台灣高鐵票價偏高的問題。我想,相較於世界各國高鐵,台灣高鐵有更多制度包袱與社會負擔,其成本結構不盡合理,造成帳面上的虧損,最後逼使其漲價轉嫁消費者,政府不能不重視這個問題。

 

 相較於其他國家,中國大陸及韓國的高鐵,全由政府負責興建營運;日本新幹線的JR經營業者僅需負擔興建經費的1/3貸款融資,反觀台灣高鐵是民間的BOT案,投資4600億,但特許期僅有短短35年。由於特許期過短,設備折舊攤提的成本過高,縱使高鐵每月有盈餘,也被折舊的帳面成本給拖垮。事實上現有的高鐵土建工程,經過35年之後依舊完好,直接歸零實在不近情理。

 

 以台北101大樓BOT案來說,投資585億,特許期70年,台灣高鐵BOT案,投資高達4600億,特許期竟然只有一半35年,在成本折舊上非常地不利!這使得台灣高鐵無論多麼努力賺錢,也抵不過折舊累積虧損的速度。不同於101大樓的興建期短,台灣高鐵的興建期較長,1998BOT簽約,2007年開始營運,設備使用只剩25年,就要將4600億折舊歸零。高鐵公司雖然近兩年出現盈餘,財報看似風光,那是忽略背後折舊累積虧損高達642億的負債結果。

 

 台灣高鐵的制度包袱不止於此,許多決策受制於董事會,而官股董事佔三分之二,必須奉行政府的意志,與承受民意代表的諸多壓力。以台灣政治的生態,難免有酬庸的官股董事,缺乏專業素養;民粹的地方首長與民意代表,以政治利益考量優先,以致台灣高鐵公司綁手綁腳,無法在鐵道經營上展現專業的決策。

 

 例如新增四站這個問題,雖然是依照合約與政治承諾必須得做,但是高鐵公司不能以現有票箱收入的盈餘去興建,而是必須用較高的利息去跟銀行額外貸款,成本大幅上升。而且增加苗栗,彰化,雲林三站,增加使用的人次很有限,卻犧牲多數長程旅客的利益,北高列車的運行時間,可能超過兩個半小時,若無跳站式停車等配套,旅客旅行時間增加,勢必引發轉移的效應,面臨艱苦的經營困境。

 

 很顯然地,這個決策只是成本與風險增加,對於營收毫無幫助,在一般企業,這個決策絕對不可能接受,但是台灣高鐵卻迫於制度,必須接受董事會決議,扛起這個社會負擔,揹負起繁榮地方建設與兌現選舉支票的壓力。更甭說其他荒繆的政策包袱:8.2%的敬老愛心票優惠支出得自行吸收,台灣高鐵採購新車輛,必須買十年前設計的舊車700T,而非高性能的日本傾斜式新車N700系。連台鐵都可以買傾斜式的新車,而高鐵為何不可以?受限於制度包袱與社會負擔沉重,使得經營成本與風險大增,未來一旦引爆,才是高鐵公司的最大危機。

 

 我想,每個人都希望台灣高鐵公司票價能降價,卻未必看到背後的問題所在,不合理的制度與成本結構,才是關鍵因素。敝人很誠懇的期望,上述的問題政府能夠出面解決,延長特許期年限70-99年,讓台灣高鐵拋開制度包袱與社會負擔,正本清源,在鐵道經營上有專業決策,如此票價問題才有降價解決的空間,台灣高鐵方能永續經營,乃國家社稷之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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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

  1. 2014年交通部提出的財改方案, 將”特別股贖回”, “減資”, “再增資”, “延長特許期年限” 捆綁提案. 但是看起來最具政治性的 “延長特許期年限” (全民利益vs新股東利益) 讓國會兩大黨均反對, 也讓交通部長極高鐵董座下台.  2015年三月高鐵公司所提的最新版本, 調整增資認股順序, 以及調整延長特許期年限, 基本上仍然和2014年的方案大同小異. 能否順利通過還值得觀察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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